24小时母乳喂养咨询热线:0731-84136959

科研教学

当前位置: 主页 > 科研教学

我院成功举办卫生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三)《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解读

发布时间:2018-09-30点击次数:

我院成功举办卫生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三)——《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解读

长沙市妇幼保健院订阅号 2018-09-30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

 
 
 
 
 
 
 
 

2018年9月26日-28日,我院在2号楼15楼会议室分三批次成功举办2018年卫生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三)——《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解读。院领导、行政后勤、群体保健及临床医技等共950多位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启动会由业务副院长朱琳主持。会上,她强调《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将于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此次组织全院性培训意义重大,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医院及医务人员执业行为,提高法律法规意识和医疗纠纷防范处置能力,促进培训目标的有效实现。

 
 
 
 

此次培训由投诉处理中心黄文兵律师进行授课,他结合专业知识以及多年的工作经历,详细解读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内容,并通过多起典型医疗纠纷案例,深刻阐述了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的重要性;同时对实践中常碰到的、容易引起医患矛盾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见解。整个授课既有法律条文的点拨,又有典型案例剖析,深入浅出的讲解了新的标准,对医务人员系统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实质,深刻领会《条例》具体内容,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培训结束时,院长蔡岳祥作总结发言。他强调,依法行医是医务人员自我保护的有利武器,从《执业医师法》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从《侵权责任法》到《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医务人员只有学法、知法才能守法、护法。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树立依法执业的理念,切实加强法律意识和法律责任,把医患沟通贯穿医疗全程、坚持并落实医疗核心制度,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打造平安妇幼”“健康妇幼”。

 
文稿:投诉处理中心、院办
排版:宣传科

 

 

 
 
 

微信扫一扫
关注该公众号

0731-84136959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