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院临床、保健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实行劳务派遣。
三、报考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2023届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条件
(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
此次人员招聘计6名,详见《2023年长沙市妇幼保健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相关说明
1.25岁及以下是指1997年10月27日(含)以后出生,30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10月27日(含)以后出生,35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10月27日(含)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3年10月31日(含)。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4.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该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学校开具证明,招聘单位根据证明及相关材料进行认定。凡所需专业注明是某个专业而非某类专业时,表示仅该专业符合岗位需求。
5.有执业证或资格证等要求的岗位,通过相关考试暂未取得证书的可凭合格成绩单报名。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五、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专业考核→体检→公示→录用及签订合同。
(一)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有关考试具体安排、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通过长沙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资格初审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人事招聘服务平台http://www.jobgov.com/。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
3.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7日—11月02日17:00。请考生对照岗位条件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名后不允许改报。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0月27日—11月03日12:00。请考生在此时间段内在报名网站密切关注本人资格初审状态,了解和掌握本人资格初审情况,提示补充资料的请及时补充,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长沙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管理部或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
4.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长沙市妇幼保健院自主招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人力资源管理部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6.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3:1方可开考,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未达到3:1时,及时向上级部门申请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数后方可开考;岗位要求系急需紧缺岗位的,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7.本次招聘考试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请考生不要相信有关缴费信息,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人力资源管理部。
(三) 理论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11月10日(周五,具体地点将在长沙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2.考试须知: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不能以电子身份证代替,下同),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所有考生提前30分钟到考场进行身份验证,统一收手机、资料等物品,并对号入座。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理论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评分方法:考试形式为闭卷,时间90分钟,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并于医院官网公布。理论考试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复审
1.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入围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3.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长沙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
4.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妇幼保健院自主招聘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1次)。
(五) 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长沙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测评要素:包括相关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等。
3.面试程序:考核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身份证明前往候考室,工作人员审核身份证、收取通讯工具并安排考生分专业抽取面试考号。考生务必于面试当天规定时间之前到达候考室,否则视为放弃面试。
4.评分方法:采取百分制,由考评专家分别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成绩当场予以公布。根据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计划数1:2确定入围专业考核人员名单,并于医院官网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将不进入专业考核环节。
(六)专业考核
1.考核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长沙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2.考核测评要素:理论水平、操作能力、沟通协作能力、劳动纪律、职业素质等。
3.考核程序:考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明指定地点集合。考生以实习的方式进入报考岗位所在科室(部门)临床考核。由科室负责人牵头,成立5人考核小组(成员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考核过程各环节的合理性、公平性由主管职能部门把关,由内部监督审计部全程监督。
4.评分方法:采取百分制,由考核小组成员分别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专业考核低于70分的考生将不进入体检。成绩在医院官网公布。
(七)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数。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专业考核成绩占30%合成,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名先后确定。
2.体检由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组织,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拟录用对象。
3.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岗位并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一次)。
(八)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长沙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及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考生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九)录用及签订合同
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通知试用并签订派遣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内根据科室及相关职能部门考核意见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参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绩效享受同工同酬,购买五险一金。
六、联系方式及相关网站
咨询电话:长沙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管理部0731-84196605
监督电话:长沙市妇幼保健院内部监督审计部0731-84196896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9728875
信息公布、公示网站:长沙市妇幼保健院官网:/
附件2: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