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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妇幼保健院 (长沙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中频治疗仪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30点击次数: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长沙市妇幼保健院(长沙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委托中频治疗仪系统采购(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频治疗仪系统采购

项目编号:TC249FCFY

项目预算:27万元/台

数量:1台

标段划分:1个标段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2、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并按要求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须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2)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从20240830日起至20240906,每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 。

2.领取方式:两种方式任选一种。

(现场获取)请于规定的时间内,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东路676号旺德府万象时代T2栋2106-2110室)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项目名称)、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领取文件。

或(线上获取)将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注明项目名称),以上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至邮箱luoyan03@cntcitc.com.cn, 且在邮件中注明联系方式,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代理公司以发送邮件的方式发放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923100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09231000(北京时间),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东路676号旺德府万象时代T2栋2106-2110室)

其他说明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院内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管理部门,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市妇幼保健院(长沙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址:长沙市雨花区城南东路416号

联系人:欧阳女士

电话:0731-84196876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东路676号旺德府万象时代T2栋2106-2110室

联系人:罗燕、胡斌、奉思光

邮编:410000

 话:0731-89966195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4050.00,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代理事项内容:

起草、编制采购需求或采购文件;

(二)组织专家对采购需求或采购文件进行论证;

(三)组织采购答疑会;

(四)制作、发布采购信息公示、采购信息公告;

(五)组织开展供应商资格预审或资格审查;(六)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

(七)组织开标、评标活动,记录、整理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编写评审报告,提交评审报告给甲方确认,协助甲方确认中标(成交)供应商;

(八)制作、发布中标(成交)信息公告;

(九)发送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

(十)组织评审专家复核;

(十一)答复供应商的询问,配合采购人答复质疑,组织质疑复核,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

(十二)依据招投标文件对供应商起草的合同进行审查;

(十三)报送、备案和保存采购活动有关文件和资料;

(十四)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存档;

(十五)整理并向采购人移交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

(十六) 配合采购人组织采购项目验收;

(十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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