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院临床、保健业务发展需要,长沙市妇幼保健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平、平等、竞争、择优。
二、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实行劳务派遣。
三、报考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0年公务员招考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2020届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审查,办理入职手续前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考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岗位及条件
此次人员招聘计划35名,详见《2020年长沙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二批)》(附件1)。
(二)报考条件相关说明
1.25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7月29日(含)以后出生, 30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7月29日(含)以后出生,40岁及以下是指1979年7月29日(含)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2.高校毕业生岗位仅限应届高校毕业生及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3.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0年6月30日(含)。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博士及博士后除外)。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5.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该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学校开具证明,招聘单位根据证明及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6.凡所需专业注明是某个专业而非某类专业时,表示仅该专业符合岗位需求。
7.有执业证或资格证等要求的岗位,通过相关考试暂未取得证书的可凭合格成绩单报名。
8.第一学历是指考生取得的第一个高等教育学历,正规全日制专升本视同为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9.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五、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查→理论考试→面试→专业考核→体检→公示→聘用及签订合同。
(一)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有关考试具体安排、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通过长沙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7月29日-7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长沙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六楼会议室。
4.资格审查:
(1)应聘者报名当日需携带以下资料:《2020年长沙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务必填写、打印并手写签名,附带2张1寸照片)、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0年7月打印,带有二维码)、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资格证、母婴保健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研究生毕业证如未明确到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子学科还需提供学校开具的研究方向证明进行审查。所有证书须审核原件并收取复印件。
(2)招聘岗位“其他要求”栏内要求有护士资格证或其他证件者,必须提交相应证书或考试合格成绩单,报考护理1及护理2岗位的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则取消聘用资格。
(3)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特定人员提供)、解除隔离证明(特定人员提供)、《长沙市妇幼保健院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报名当日健康码参加疾病筛查(详见附件4、5、6);
(4)委托他人资格审查的考生,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考生身份证、委托书及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此外,还需携带被委托人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特定人员提供)、解除隔离证明(特定人员提供)、《长沙市妇幼保健院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报名当日健康码参加疾病筛查。
(5)资格审查结果将与理论考试安排一同公布在长沙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不另行通知,请各考生自行查看。
5.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3:1方可开考,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未达到3:1时,及时向上级部门申请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数后方可开考;岗位要求系急需紧缺岗位的,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三)疾病筛查
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考生在招考各阶段均需达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证明及参加检测,具体见附件(附件4:长沙市妇幼保健院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疾病筛查方案,附件5:长沙市妇幼保健院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附件6: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生成流程)。
(四)理论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将根据国家疫情防控需要公布在长沙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不再另行通知。
2.考试须知:参加理论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得以电子身份证代替,下同)或身份证明,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所有考生提前30分钟到考场进行身份验证,统一收手机、资料等物品,并对号入座。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理论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评分方法:考试形式为闭卷,时间90分钟,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并于医院官网公布。理论考试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将根据国家疫情防控需要公布在长沙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长沙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3.面试测评要素: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职位匹配性、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应变与情绪自控能力、举止仪表等。
4.面试程序:7:30考核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身份证明进入候考室(长沙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五楼会议室)报到,由候考室工作人员审核身份证并收取通讯工具;7:50考生开始面试抽签。考生务必于抽签之前到达候考室,否则视为放弃面试;8:30考生开始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长沙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四楼会议室),面试时间为每人8分钟。
5.评分方法:采取百分制,总分100分。由考评专家分别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计划数1:2确定入围专业考核人员名单,并于医院官网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将不进入专业考核环节。
(六)专业考核
1.操作考试(护理、助产专业岗位)
(1)考试流程:具体时间将根据国家疫情防控需要公布在长沙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不再另行通知。 考试当日上午8:30前考核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或身份证明进入候考室(长沙市妇幼保健院4号楼技能培训中心)报到,否则视为放弃;8:45考生开始操作考试抽签;9:00考生按抽签顺序开始进行操作考试。由候考室工作人员审核身份证并收取通讯工具等。
(2)评分方法:采取百分制,总分100分。由考评专家分别评分,计算平均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跟班考核
1.考核时间:具体时间将根据国家疫情防控需要公布在长沙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不再另行通知。
2.考核测评要素:基础理论水平、实际操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劳动纪律、职业道德等。
3.考核程序:考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明到长沙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五楼会议室集合。考生以实习的方式进入报考岗位所在科室(部门)临床考核。由科室负责人牵头,成立3人考核小组。
4.评分方法:采取百分制,总分100分。由考核小组成员分别评分,计算平均成绩(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专业考核低于70分的考生将不进入体检,其中护理及助产专业岗位的专业考核成绩按操作考试占40%,跟班考核成绩占60%合成(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成绩在医院官网公布。
(七)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数。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专业考核成绩占30%合成,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名先后确定。
2.体检由医院人事科组织,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拟聘用对象。
3.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岗位并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及公示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签订合同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通知试用,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合格则予以正式录用。绩效享受同工同酬,购买五险一金。
六、联系方式及相关网站
咨询电话:长沙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0731-84196605
监督电话: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84907930
长沙市妇幼保健院监审科0731-84196896
信息公布、公示网站:
长沙市妇幼保健院官网:/
附件: